公 告
根据学校规定和2016年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会议讨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公布,在2017年奖学金评审时试行。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2016年10月11日
bat365正版官方网站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bat365正版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结合bat365官网的实际,特制定bat365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基本情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表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每年依据学校规定,确定奖学金名额,名额分配应照顾各专业间的均衡。
二、申请对象及获奖基本条件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2、理性爱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集体,关爱他人;
党员学生应积极参与党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多次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参评;所有学生均应积极参与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经常无故不参与或拒绝参与者不得参评。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违反校规院纪者不得参评;在读期间因个人不良行为导致有损学校财产及荣誉的事情发生者不得参评。
4、尊师重教,明礼诚信,品德良好;
违反学术道德,在科学研究、各类比赛及考试中出现抄袭、剽窃、伪造及作弊等行为者不得参评。
5、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申请学生必须有高水平的代表作,即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及以上层次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般应在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截止日前正式刊发),或以第二作者身份(限导师第一作者)发表权威期刊(以评审年度学校研究生手册正式公布的为准)论文和SSCI/SCI论文(一般应在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截止日前正式刊发),或在重要学术竞赛(如“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获奖。
7、申请学生须在参评前主讲一个院级以上的学术报告。
三、学院评审程序
1、有参选意愿的学生按时间节点提交参评材料至辅导员处。
2、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
3、辅导员将初审后的学生材料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城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加分与排名,确定获奖学生公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bat365正版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院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根据下列条件计算得分和排名,排名靠前者获得奖学金入选资格,得分相同时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情况,并参考其他学术成果数量,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1、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SSCI、SCI、CSSCI、CSCD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Online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依据和申请材料),其分数计算体系如下:
论文类学术成果评分标准
论文发表的期刊类型 | 单篇论文累计总得分 |
SSCI或SCI一区、二区期刊/ 其他SCI期刊/SCIE期刊 | 6/4/3 |
权威CSSCI/CSCD期刊 | 3 |
普通CSSCI/CSCD期刊 | 1 |
备注:
1)CSSCI/CSCD期刊不包括CSSCI/CSCD扩展版期刊、集刊或期刊的增刊。
2) CSSCI/CSCD权威期刊是指学校在评选年度颁发的研究生手册上所规定的一级学科权威期刊以及《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地理科学》。
3)关于成果数量折算: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8万字以上),1本专著折合1篇权威CSSCI/CSCD期刊论文计分。
4)关于集体成果的分值分配:集体成果若合作者为2人,分值一般按6:4进行分配;若合作者为3人,分值一般按5:3:2进行分配(导师参与的集体成果,在奖学金评审中导师不参与分值分配,例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二、第三、第四作者学生视同第一、第二、第三作者进行分值分配,导师为第二作者,第一、第三、第四作者学生视同第一、第二、第三作者进行分值分配,导师为第三作者,第一、第二、第四作者学生视同第一、第二、第三作者进行分值分配),每篇成果的累计总得分不变,各个作者的得分可以在不同学年由本人使用。
5)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一年级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硕士导师和博士导师均可视为导师。
2、科技作品竞赛分数计算体系如下:
科技作品竞赛评分标准
获奖等级 作品类型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全国“挑战杯” | 2 | 1 | 0.5 |
华师大“大夏杯” | 0.3 |
备注:获奖作品完成人需为第一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如果在论文竞赛中获奖,可以重复加分。
3、荣誉分数计算
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阶段获得的校级年度荣誉(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每次加0.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凭个人荣誉证书)每次加0.3分。获得年度荣誉的加分就高不就低,不得累加。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只计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荣誉,硕士阶段的不累加。
各类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bat365正版官方网站。硕士生和博士生分别独立考核。硕博连读新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硕士阶段参评国家奖学金未使用过的成果均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依据。
五、申请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学生须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六、公示要求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实施细则公布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后,按学校本年度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报送初选名单。
在公示初步名单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书面提请裁决。
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依据学校规定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其他成员包括导师代表、教务秘书、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评审委员会委托研究生辅导员和教务秘书协调国家奖学金评比的申请组织和材料初审工作。
八、其他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bat365正版官方网站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bat365正版官方网站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