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优秀本科生脱颖而出,依照教务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bat365官网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草案,最终方案将在直研工作之前正式公布。
一、推荐资格
学校推荐标准
参见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7年硕士生工作的通知》。
对学校推荐标准的补充
2.1英语成绩必须通过国家六级(新的国家大学外语考试模式CET-6不低于425分)。
2.2大学德育综合素质考评必须合格。
2.3结合《通知》中的第4项第5款补充强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第四学年的专业课成绩必须合格。
二、指导思想
1.公开、公平和公正
2.倡导学习和学术氛围,强调以学习为主,鼓励参加学术研究。
3.量化方式体现综合排名。
三、个人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1.学习成绩得分(S1):
前三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权数为(各门课程的学分+4)。计算方法如下:
S1=
S1:学分平均分,Gi:第i门课程成绩,Ni:第i门课程学分
2.学术论文获奖得分(S2):第二及以后作者不予以考虑,教师作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可以认为是第一作者。
作者等级 论文类型 | 第一作者 |
SCI、SSCI | 3.0 |
EI(英文) | 2.0 |
CSSCI、CSCD、中文EI | 1.0 |
注:刊物必须是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科学、GIS等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系指与专业相关、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不予以考虑。论文最终以系专家组认定为准,以论文质量为标准,与期刊无关。质量低劣论文不被承认,不予以考虑。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得分(S3)
获奖等级 作品类型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全国“挑战杯” | 5.0(第一作者) 3.0(第二作者) 2.0(第三作者) 1.0(第四作者及以后) | 3.0(第一作者) 2.0(第二作者) 1.0(第三作者) 0.5(第四作者及以后) | 2.0(第一作者) 1.0(第二作者) 0.5(第三作者及以后) | / |
学校“大夏杯” | 3.0(第一作者) 2.0(第二作者) 1.5(第三作者) 1.0(第四作者及以后) | 2.0(第一作者) 1.5(第二作者) 1.0(第三作者) 0.5(第四作者及以后) | 1.5(第一作者) 1.0(第二作者) 0.5(第三作者) 0.3(第四作者及以后) | 1.0(第一作者) 0.5(第二作者) 0.3(第三作者) 0.2(第四作者) |
注:同一件作品在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级别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
科研项目加分(S4):
作者等级 类型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及 以 后 |
上创、国创项目 | 0.6 | 0.4 | 0.2 | 0.1 |
大夏基金项目 | 0.4 | 0.2 | 0.1 | 0.05 |
注:科研项目需为已完成项目,未完成项目不加分;项目需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GIS、地理学等专业研究领域之内;作者排序以结项书为准。
表彰优秀得分(S5):
获奖等级 获奖类型 | 市 级 | 校 级 | 院 级 |
0.4 | 0.2 | 0.15 | |
“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佳女大学生 | 0.4 | 0.3 | / |
寒假或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挂职锻炼先进个人 | 0.3 | 0.2 | 0.15 |
优秀学导、寒假或暑假社会实践积极个人、军训先进个人 | / | 0.2 | / |
注:⑴个人在同一学年度获同一奖项的不同等级,以最高级别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例:××同时因某项社会实践获得“校先进个人”和“院先进个人”,仅计算“校先进个人”的奖励加分。)
⑵个人在同一学年度获前两大类获奖类型的奖项,以最高级别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例:××同时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和十佳女大学生,仅计算一项,加0.8分。)
⑶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奖项。
5.个人总得分(S):
S=S1+S2+S3+S4+S5
四、实施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推荐的机会,符合免推资格的同学按照得分S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如出现空缺依次替补。
2.科技作品的非第一完成人,必要时须通过学院专家组的答辩才能得分。
3.必要时由学院成立专家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进行答辩。
4.将学生得分排名及具体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被发现,将取消其直研资格。
5.按照学校下达名额确定推免直升名单进行公示。
6.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如有未尽之处,视具体情况再行讨论。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2015年9月18日